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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及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厅〔2019〕5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于2020年3月3日上午9:00在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深度公众参与座谈会》。会议前期,在确定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后,建设单位按规定在网络平台公示相关信息;2019年9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及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开,公开期限均不小于10个工作日。在座谈会议召开10个工作日前,通过网络平台公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邀请西宁市生态环境局以及湟中区、大通县、湟中区海子沟乡、大通县长宁镇、古城沟村、松家沟村、上孙家寨村、中咀村的公众代表共14人。由于疫情影响,环评单位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对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和生产工艺流程的介绍,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介绍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等。与会代表就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就相关问题和与会代表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做了详尽解释,建设单位认真记录各与会代表意见,并形成座谈会会议纪要如下:
一、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本项目为环保基础设施项目,有利于提高西宁市人民生活水平、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同时表示支持项目建设。
二、与会代表提出项目建成运营建议:一是需加强运营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污染物在线监测工作。二是做好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控及治理工作。
三、针对与会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市生态环境局做出详尽解释,会议最后,建设单位表示项目建成运营后,将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建设本项目。希望各参会代表会后做好宣传工作,建设单位也将积极配合,让更多群众了解项目,打消疑虑。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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