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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近日发布关于准予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等企业电力业务许可(变更)的决定,其中,准予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2×350MW)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准予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新增1×1000MW)、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新增1×660MW)获得电力业务许可变更。
详情如下:
华中监能资质﹝2020﹞30号
关于准予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等企业电力业务许可(变更)的决定
各相关企业:
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华中能源监管局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委员会审查,于4月3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一、新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1.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2×350MW);
2.铂瑞能源(新干)有限公司(2×18MW);
3.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1×60MW);
4.万年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12MW);
5.光大生物能源(沙洋)有限公司(1×40MW);
6.光大环保能源(吉安)有限公司(1×25MW);
7.吉水县中广核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MW)
二、发电类许可事项变更
1.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新增1×1000MW);
2.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新增1×660MW);
3.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增4×2.5MW+28×3MW);
4.重庆市巫山县成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减少1×13MW);
5.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新增16×2.2MW+8×2.1MW+20×2MW);
6.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新增1×12MW);
7.抚州市东乡区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10×2.75MW+3×2.2MW);
8.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9×2.5MW)
三、发电类延续运行
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水力发电厂)(2×170MW+19×125MW)延续运行5年
四、发电类登记事项变更
1. 安陆盛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仙德变更为邹志广)
(此页无正文)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0年4月7日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综合处 2020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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