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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关于同意变更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规模的批复
时间:2022-05-07 08: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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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同意变更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规模的批复,变更后的规模为总装机容量54.8MW,项目总投资调整为61882.36万元。详情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规模的批复

玉林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变更核准的请示》(玉发改能源报〔2022〕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于2017年7月核准批复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核准项目总装机容量38MW,总投资48000万元,采用背压式次高温次高压系列汽轮发电机组,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1×75t/h CFB锅炉+1×7MW背压式机组;二期建设1×75t/h CFB锅炉+1×130t/h CFB锅炉+1×7MW背压式机组+1×12MW背压式机组;三期建设1×130t/h CFB锅炉+1×12MW背压式机组。同时,建设配套的供热管道和供电系统。

2021年4月,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下达《关于对玉林(福绵)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涉嫌未按照核准规模建设问题的移送处理书》(南方监能移〔2021〕1号),指出项目一期、二期未按照核准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建设,涉嫌批建不一,要求进行核实和查处。2021年7月,我委委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项目一期、二期建设情况开展核查。经核查,项目存在一期擅自调整机组技术路线、二期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等核建不符问题属实。目前,项目建设单位已完成一期机组技术路线的整改,并于2022年3月接受了玉林市福绵区发展改革局对其未按核准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鉴于项目建设单位已完成项目一期的整改,并按规定接受了相关行政处罚,且使用高温高压锅炉相较于次高温次高压锅炉可在保障供热规模的同时减少煤炭使用量,为满足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实际供热需求,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变更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规模。变更后的规模为:项目总装机容量54.8MW,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1×75t/h次高温次高压CFB锅炉+1×7MW背压式机组;二期工程建设1×130t/h次高温次高压CFB锅炉+1×15MW背压式机组和1×200t/h高温高压CFB锅炉+1×32.8MW背压式机组。项目总投资调整为61882.36万元。原核准其余事项不变。考虑机组及锅炉规模变更,建议重新开展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估及相关报审工作。

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要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及时向电力质监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检查;要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早日按照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的要求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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