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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系统总结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建设运行经验,目前全国碳市场运行框架已基本建立。本文以此为契机,探讨火电企业在“双碳”目标之下的碳资产管理策略。
中国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电力是主战场,火电企业面临巨大的压力。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启动上线交易,火电企业率先纳入。碳约束时代来临,火电企业进入了“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时代,必须加强碳资产管理,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双碳”目标实现贡献力量。
碳资产的特点
碳资产是指由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产生的新型资产,主要包括碳配额和碳信用两种。碳配额是重点排放单位发电机组的碳排放限额;国内主要的碳信用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简称为CCER。碳资产是能在碳市场交易、有金融资产属性的类金融资产。
碳资产经营是碳排放核算、碳交易履约的统一。按照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排放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该单位上一履约周期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等量清缴配额(含符合规定的CCER)。对于火电企业来说,排放量与入炉煤量、含碳量、全水分等相关,配额与供电量、供热量、供热比、负荷率等相关。核算碳资产和发挥资产效益,既要掌握投入燃料的指标、生产数据,准确核算排放量和碳配额,又要掌握政策动态、市场行情,准确进行碳交易,这样才能争取更多收益,按时完成清缴履约,履行社会责任。
配额盈缺与产量、排放强度相关。根据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案,火电企业的供电量、供热量越多,分配的碳资产越多。同类机组中,供电碳排放强度、供热碳排放强度低于分配基准线越多,配额盈余越多,供电碳排放强度、供热碳排放强度高于基准线越多,配额缺额越多。火电企业通过配额管理,分析配额盈缺,开展技术改造、优化运行,挖掘潜力,以降低碳排放强度和控排履约成本。
碳资产交易与当期履约、市场预期相关。和证券、债券市场一样,碳资产交易给火电企业增加收益带来机遇,通过市场操作,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赚取价差收益。出于合规履约的需要,缺额企业需要在履约前买入足够的配额,以按时足额完成配额清缴。而盈余企业,则可以根据市场政策、市场形势发展选择持有或卖出配额,以获取更好的预期收益。一般情况下,CCER价格低于配额价格,根据抵销机制,火电企业可以买入符合履约规定的CCER,卖出配额,获取置换差价收益。
碳资产可以利用市场工具盘活。火电企业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做出判断,应用碳市场交易工具,如碳远期、期货、期权、掉期、借贷等,盘活碳资产,发挥价值作用。碳资产是一种市场化的权利,在国家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下,火电企业和CCER项目企业可以通过碳市场融资工具,发行碳基金、碳债券,开展碳资产抵质押融资、碳资产回购、碳资产托管等,以获得绿色低碳发展资金支持。
碳资产管理
碳资产管理模式
自行管理和委托管理。企业碳资产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对于生产实物类资产,一般由企业自行开展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于专业性较强、风险较大的金融或类金融的流动资产,如企业年金、基金等,一般由企业采取委托专业机构管理方式。企业碳资产管理也是类金融业务,宜采取委托专业机构的管理方式。
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集中管理的优势:一是便于开展集团公司内部企业间调剂余缺;二是便于对外形成合力和信誉,提高市场话语权和影响力,在数量和价格上取得优惠的待遇、价格和服务;三是有利于实施专业管理,掌握全面信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四是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和战略管理目标;集中管理的劣势:一是考虑因素较多,决策过程较长;二是各企业利益诉求不一,协调难度较大;三是在市场波动激变时,反应较慢。分散管理的优势:一是便于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快速决策,灵活应对市场变化;二是便于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开展交易,满足个性化需求;分散管理的劣势:一是有限的交易数量,难以获得价格优惠;二是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相对低,效率较低,风险较大。通过对国内外能源集团碳资产管理模式调研,多数集团型企业采取了集中统一管理模式。
碳资产管理内容和要求
以某能源集团为例,该集团建立了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基层企业三级管控体系,确立“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开发、统一交易”四统一管理原则,推行专业化服务,开展碳资产管理工作。
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制定碳排放管理制度、碳排放信息统计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基层火电企业制定碳排放管理规定、监测管理办法、核算和报告管理办法。集团公司统筹制订减排工作规划和年度碳资产经营计划。集团公司统一开发了覆盖集团公司控排企业和新能源企业等的碳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碳资产进行全过程管理。主要功能包括排放管理、MRV、配额管理、交易管理、履约管理等。
统一核算。根据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提出核算细则。针对碳排放核算重点工作、重点指标,研究制定碳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要求,明确入炉煤、元素含碳量以及供电量、供热量、供热比等数据监测、统计、核算方法和交叉核对参数范围及合理逻辑关系。每年组织碳资产公司依据核算指南和集团公司技术要求,按照统一的作业指导书,对火电、化工企业进行碳盘查,编制排放报告。多维度、多层次地统计、对比、分析企业、设施、产品排放量和排放强度等排放数据,掌握排放规律。
统一开发。依据国家政策推进情况,组织碳资产公司,研究国家政策,对集团公司风电、太阳能、甲烷利用、林业碳汇项目以及水电项目,应用CCER开发方法学,有序开发CCER项目、备案减排量,获得补偿、增值收益。研究开发碳基金等金融产品,支持新能源发展。
统一交易。研究碳市场政策、形势,分析集团公司火电企业配额盈缺,按照“先内部调剂,后对外交易”“先CCER,后配额”的原则,制订交易策略和交易计划,明确交易对象、数量、价格、时间。由碳资产公司统一管理控排企业注册登记账户和交易账户,分解执行交易计划,落实分析、风控、交易岗位职责,开展碳配额和CCER交易、CCER配额置换、参与政府拍卖。当市场形势发生变化,影响交易策略预期目标时,及时调整交易策略。
“双碳”目标下火电企业碳管理策略
2021年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结束,2162家火电企业参与,配额盈缺不一,整体盈余。2022年全国碳市场进入第二个履约周期。随着全国碳市场的发展,预期配额分配方案将逐步收紧,火电企业将经历“无影响-弱影响-强影响”的过程。火电企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碳资产管理,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
落实管理责任。火电企业承担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主体责任,负责编制执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开展监测、统计、核算、分析和交叉核对,以及化验计量等设备维护工作,确保各项数据反映企业生产排放真实情况。碳资产公司承担碳排放数据质量审核责任,负责定期开展服务企业的碳排放报表数据检查,校验各项数据的合理性、逻辑关联性,核对各项数据、报告的合规性、一致性、真实性、准确性。子分公司和集团公司承担指导监督考核责任,确保数据准确,自觉维护碳市场公平交易。
完善机制建设。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完善制度,火电企业成立碳排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管理岗位,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注册登记和交易机构等政策、法规、规则、标准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系,明确工作流程,确保碳排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逐级审核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数据审核机制,建立填报、审核责任制,加强对日监测、月核算、年报告排放数据的监督和考核。企业要全面落实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协同做好碳排放、能耗检测、统计、分析、核算等工作,严格按要求填报碳排放计划、数据、报表、报告等,确保基础数据质量。建立交叉核对机制,火电企业要根据核算指南要求,结合实际建立核算细则,定期开展入炉煤量与入厂煤量、入炉煤热值与入厂煤热值、供电量与上网电量、供电量与发电量、供热量与售热量、供电排放强度与供电煤耗、元素含碳量与低位发热量、内水与全水分等相关指标的交叉核对,耗煤量与发电量、排放量与发电量、单位热值含碳量等指标的年度月度比较分析,发现纠正偏差。
创新管理技术。建立适应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的碳排放监测统计报告制度,确立指标体系、报表体系和工作体系。建立碳排放数据可信认证体系,在上链前对数据进行可信性认证,验证皮带秤、电量、热量计量数据可靠性、准确性,煤炭采制化各环节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比对分析供热比、负荷率数据的相关性、正确性,利用区块链技术,做好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多措并举控排减排
大力宣传绿色低碳理念,倡导践行节约、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及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促进落实控排减排目标。
优化运行,开展电量转移,让排放强度低的机组多发,降低碳排放量。
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将改造降碳的碳资产收益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效益测算,积极推进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加速淘汰高耗能机电设备。
掺烧污泥、生物质、氨等非化石燃料。通过掺烧生物质、污泥等燃料,替代化石燃料;研究燃煤锅炉混氨燃烧,应用零碳燃料,降低火电机组碳排放量和排放强度。
加强CCUS减碳技术研究。整合CCUS研发力量,研发CCUS技术和装置,要通过加快科技创新,推进规模化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利用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降低碳捕集成本,探索碳封存方式,拓宽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途径(化工利用、矿化利用、生物利用等),早日形成一套技术先进、经济实用的碳捕集与封存、利用的技术与装备,应用于碳减排。
提升碳资产管理水平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根据国家“双碳”政策和全国碳市场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健全碳排放碳交易管理制度,强化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将碳排放管理指标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对专业咨询服务机构评估制度,检查考核工作质量、及时性和满意度等指标。
持续加强能力建设。坚持开展能力培训,着重宣传国家“双碳”政策,解读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讲解全国碳市场交易规则和工作流程。加强碳排放碳交易专业培训交流,建设一支一流的专业咨询服务队伍。升级碳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嵌入落实碳排放核算指南和配额分配方案,跟踪碳达峰进程,对接全国碳市场交易系统,制订交易履约策略,加强节能减碳技术成效分析、碳中和技术分析,为企业控排减排、低碳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和决策支持。
全面夯实管理基础。煤炭采制化是煤电企业碳排放核算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其工作质量关乎碳排放核算的准确性。要开展煤电企业(含自备电厂)煤检实验室CNAS认可(扩项)工作,范围包括入厂煤、入炉煤,项目包括采样、制样和工业分析,全硫、碳、氢、全水分、发热量检测等。要加强皮带秤的维护校验工作,对可靠性低的,更换为可靠性高的高精度(0.2级)皮带秤。积极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火电厂二氧化碳在线监测系统和技术规范。
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
认真总结试点市场和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工作,对修订完善火电企业碳排放核算指南和配额分配方案、出台的法规制度,以及注册登记、交易规则和系统完善,积极建言献策。
当前我国煤电能耗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减排空间有限,呼吁全国碳市场尽快扩容,应尽快将其他高排放行业纳入碳市场,促进全社会各行业平衡减排,履行责任义务。
做好CCER重启的相关准备工作,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开展林业、草原等碳汇项目储备和方法学研究,做好项目储备和人才储备。呼吁尽快恢复CCER的注册备案,在全国碳市场加大抵销比例,支持新能源发展。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第12期。作者系国家能源集团共享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赵宏兴、肖建平、乔中鹏和冯田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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