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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电煤中长期合同“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切实做好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9月19日,优化完善电煤中长期合同制度座谈会在中电联本部召开。中电联党委委员、专职副理事长、燃料分会联席会长安洪光,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纪委书记张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广东能源集团、浙江能源集团、北京能源集团,以及中煤集团、晋能集团、陕煤集团等10余家发电、煤炭企业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中电联规划发展部(燃料分会)、中国煤炭运销协会负责人在会上分别介绍了行业总体情况。各参会单位总结了今年以来电煤中长期合同运行情况,研判未来煤炭市场走势,并结合履约中遇到的问题坦诚沟通,围绕进一步优化完善电煤中长期合同长效机制提出进一步压实电煤全覆盖、推动落实“基准价+浮动价”定价机制、明确“优质优价”原则、加强履约监管等针对性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煤电双方有长期合作的基础,互利互惠、和谐共赢是两个行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在电煤中长期合同方面,煤电双方必须加强沟通,坚决落实行业保供责任,合同务必签订扎实、执行到位,确保能源供应安全。
与会单位一致认为,电煤中长期合同制度在保证煤电企业燃料保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保证了电煤持续稳定供应,为电力能源保供做出了不可替代的积极贡献。与会单位纷纷表示,要在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的过程中加强合作,不断巩固目前已取得的成果,确保电煤中长期合同切实有效执行,保证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会议要求,当前电厂库存虽仍然大幅高于同期水平,但继续坚决执行电煤中长期政策是确保煤电双方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坚决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行业中不断树立良好的口碑和信誉。
安洪光在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企业为迎峰度夏电煤保供做出的重要贡献。面临迎峰度冬保供工作,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统筹、突出重点,巩固夏季保供稳价成果,扎实做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煤炭和电力都担负着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使命,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全局。此前,中电联分别于2019年、2020年组织召开煤炭与电力企业座谈会,为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煤炭行业与电力行业之间的交流搭建平台,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促进煤炭与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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