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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就进一步明确 2025 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参与电力市场直接交易的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可按法人自主选择注册并参与2025年电力市场直接交易。已注册入市的工商业用户,全部用电量(包含具备分时计量等条件的存量及新增的10 千伏及以上单一制、两部制计量点)均须纳入市场交易结算。
二、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如有多个核准(备案)项目注册为同一个交易单元的,应在 2025年年度绿色电力交易开始前以核准(备案)项目为单元进行拆分并注册(2024年仍按拆分前的交易单元开展交易及结算)。新注册的交易单元须办理绿电项目登记后,方可参与绿电交易。逾期未完成的,取消绿电交易资格,三、2025 年年度电力市场交易原则上应于 2025 年1月完成,标的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做好交易时序衔接,不再组织执行标的为2025 年1月的各类月度交易,年度电力市场交易结束后将结合实际组织各类周交易。2025年1月全月作为单一交易周期开展结算。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注册的电力用户,可在2025年1月31日前建立2025年1月及后续月份零售服务关系,其他情况按《广西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2025年2月1日起,启动调增履约保障凭证的计算工作,售电公司需在2025年2月10日前(5个工作日)提交相应额度的履约保障凭证。具体工作安排由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另行通知。
四、参与绿电交易的经营主体应科学评估、决策、协商电能量价格和绿证价格,在对标区内燃煤发电市场化均价基础上,进一步体现和客观反映绿电的环境价值。
五、燃气发电企业2025年度自愿选择进入市场。其中,选择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应于2025年年度市场电量直接交易开始前向广西电力交易中心进行书面报备;未书面报备的视为选择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全电量按市场规则结算,中途不得退市。
六、2025 年新投产燃煤发电机组如参与2025年年度市场电量直接交易,应于2025年年度市场电量直接交易开始前向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承诺,明确机组参与交易意愿及投产时间,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参与2025年年度市场电量直接交易。
七、发电成本测算机组参数经广西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自治区能源局备案后,应用于中长期电力市场。现货环境下的发电成本测算机组参数、测算规则及特殊情况处理机制等按中长期电力市场相应机制执行。自治区能源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机组发电成本参数进行复核,对超出复核结果过大的发电交易单元视情况予以清算。
八、为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作为可控负荷和移动储能的灵活调节能力,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继续实施《促进充电运营商参与低谷电力消纳交易试点措施》(桂电交易函(2024】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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