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能源局:海上风电项目两年内不开工将收回开发权
时间:2010-02-23 16:38:38
能源局:海上风电项目两年内不开工将收回开发权
日前,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联合下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
法》,规定海上风电开发投资企业为中资企业或中资占股在50% 以上。
目前,以开发上海东大桥海上风电场为标志,我国海上风电开发才刚刚开
始,不过已有数家企业高调宣布进军海上风电。
办法规定,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后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国家能源主管部门
收回项目开发权,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收回海域使用权。已有海上风电项目的
扩建,原项目单位可提出申请,经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确认后获得扩建项目的开发
权。获得风电项目开发权的企业必须按招标合同或授权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未经
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自行转让开发权。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介绍,我国海上风电资源远没有陆上
风电资源丰富。在陆上500 米高、3 级风力资源有28亿千瓦,海上类似的条件下
风电资源只有2 亿千瓦,且海上风电成本在1 元/ 度左右,高于陆上的0.51-061
元/ 度。海上风电需要技术更成熟稳定,譬如发电设备远离陆地,难以维修,需
要设备能在海上稳定运行20年等。设置类似房地产开发的两年未开工收回制度,
是为了促进行业发展。
更多
+展开
-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 火力发电分会(电机工程学会)
- 火力发电分会(中电联)
-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
- 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园通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华电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华电佳木斯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 开封火力发电厂
- 华电国际邹县火力发电厂
-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扬州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
-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
- 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
-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
- 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
-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
- 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 国华绥中发电有限公司
-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开封火力发电厂
-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
- 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
-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黄岛发电厂
- 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
- 西北发电集团
更多
+展开
本站介绍 |
帮助中心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火力发电网 运营:北京大成风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13033476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12478 本网站未经授权禁止复制转载使用
版权所有©火力发电网 运营:北京大成风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13033476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12478 本网站未经授权禁止复制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