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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形势下,永安发电公司以建立纪检、法律、审计“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实施“五审”管理模式,强化对特定关联交易合法性、规范性的有效监管,严控交易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合法利益。
“三个100%”法律审查。该公司法律分管领导100%参与关联企业的重点决策、民主决定;法务人员对关联企业合同进行100%审查与规章制度100%法律审核,保证关联企业合法经营。据统计,2015到2017年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合同233份,总金额约为3661.76万元,均合规合法。
周监察方式专项审察。以周监察方式推进“三转”工作,实行《周监察情况通报》制度,即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到生产或管理现场监察,获取原始资料,查找管理漏洞。监察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与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与有关制度对照,形成监察通报发布,通报存在问题并提出监察建议,落实存在问题限时整改。据统计,2015年以来该公司对关联企业周监察达20次。
企业法人离任进行审计。该公司制定《审计工作管理标准》,明确审计职责,对历任关联企业法人离任进行审计,审计以财务资料、经济合同、内部制度、年度工作总结及其他管理资料为基础,以任期内的资产、负债、权益及关联交易为重点,客观评价离任干部任期内财务收支的真实性、重大决策、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出具《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
日常经营跟踪监督审察。把特定关联企业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畴,建立合理的审计周期,审计人员通过了解关联企业制度规范和业务流程,加强对关联企业的日常业务监督,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关联企业合法、规范运作,逐步提高市场竞争力,降低对主业的业务依赖,促进综合产业健康发展。
应用巡察外审成果审察。2017年9月,福建公司党组第一巡察组对该公司开展内部巡察工作,对特定关联交易提出了整改要求,公司立行立改、全部落实。同时,总结反思,深挖问题本质,找准病理成因,完善制度规范,用制度建设巩固成果、堵塞漏洞。如修订完善了《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采购监督管理标准》等,达成对特定关联交易合法性、规范性的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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