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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热电联产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签署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2018年6月8日,公司与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政府签订关于湖南津市高新区热电联产项目开发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中国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政府。
3、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4、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宗旨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在湖南津市高新区开发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实现安全、环保、节能等合作共赢的发展目标。
2、建设内容与投资规模
本次热电联产项目选址拟在津市高新区建材化工园区,园区占地面积约120亩(具体以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图证为准),项目实行
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项目一期建设:第一阶段建设规模为二炉一机(高温高压机组,可达热负荷90t/h),第二阶段建设规模为一炉一机(高温高压机组,可达热负荷160t/h)。
项目二期建设:公司根据园区的开发进程和用户需求,增扩为四
炉三机。
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0亿元,其中一期投资约5亿元,一期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3、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将在项目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津市市热电联产项目是宁波热电在湖南省的第一个能源类项目,是宁波热电走出去、积极拓展全国能源市场的重要一步。项目的进一步落地,将更大程度地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公司主业盈利能力。
该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署相关项目合同,具体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九日
-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 火力发电分会(电机工程学会)
- 火力发电分会(中电联)
-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
- 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园通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华电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华电佳木斯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 开封火力发电厂
- 华电国际邹县火力发电厂
-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扬州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
-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
- 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
-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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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
- 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 国华绥中发电有限公司
-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开封火力发电厂
-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
- 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
-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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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
- 西北发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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