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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昌乐盛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B30MW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时间:2018-12-21 08: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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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厅将2018年12月7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21日(10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反映2018年12月7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31-82083172、82083226

电子信箱:ygzwzx@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1号楼4层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投资类8号窗口

邮编:250001

项目概况:

昌乐盛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由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潍坊盛泰药业有限公司合资兴建的民营企业,公司位于昌乐经济开发区方山路以东,宝石城二路以西,龙角街以南,法人为王东兴,是经山东省发改委以鲁计基础[2003]863号批复的昌乐县唯一一家区域性热电厂,占地面积300亩。

公司现有7台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5套汽轮机组,分别为4×75t/h(厂内编号1#、2#、4#、5#)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3×C12MW(厂内编号#1、#3、#4)抽凝式汽轮机组及3×240t/h(2用1备,厂内编号6#-8#)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1×B30MW(厂内编号#5)背压式汽轮机组+1×C50MW(厂内编号#6)抽凝式汽轮机组。全厂现有锅炉总蒸发量为780t/h,发电总装机容量116MW,年发电能力8.42亿kwh,年供热能力1087万GJ,主要为昌乐县经济开发区内的个工业企业及居民采暖提供热源。

昌乐盛世热电现有工程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为满足经济开发区增长的热力需求,昌乐盛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35502万元建设2×B30MW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同时,拟建项目建成后拆除现有1台75t/h锅炉及3#机组,并对现有锅炉进行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

昌乐盛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B30MW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拟建设3×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用1备,编号9#、10#、11#)+2×B30-8.83/0.981背压式汽轮机(#7、#8)+2×QF-30-2发电机组(#7机组、#8机组)。项目总投资355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54万元,占总投资的23.5%。

结论与建议:


10.1.2 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符合情况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修正) 》中鼓励类“四、电力”之“3.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本工程建设2台30MW背压机,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10.1.3 相关规划符合情况

建设地点位于昌乐经济开发区方山路以东,宝石城二路以西,龙角街以南,昌乐盛世热电现有厂区内东侧。土地利用类型为工业用地,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及当地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根据《昌乐县城市供热规划(2017-2035)》和《昌乐县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17-2035)》,拟建项目位于规划的昌乐县热源点和电源点,符合供热专项规划及热电联产规划的要求。

10.1.4 现有工程污染物处理与排放情况

现有工程均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锅炉烟气排放均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及及鲁质监标发[2016]46号中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中表3超低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粉尘《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m3限值要求;氨的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氨:1.5mg/m3)。

现有工程脱硫废水回用于煤场喷洒、灰加湿等;其余生产废水优先厂内回收利用,剩余部分送世纪阳光纸业用于打浆;生活污水排入山东昌乐实康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

现有工程除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10.1.5 拟建项目污染物处理与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锅炉废气:拟建项目3台240t/h锅炉(2用1备)烟气经石灰-石膏湿法脱硫(五层喷淋层)、低氮燃烧器和SCR脱硝、布袋除尘器+湿烟电除尘+脱硫塔协同除尘系统后通过脱硫塔顶的烟囱排放,排放高度均为80m。烟尘、SO2、NOx、汞及其化合物去除率分别为99.98%、99.05%、70%、70%。锅炉废气中SO2、烟尘、NOx、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及其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表3超低排放限值要求。设计煤种下,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12.47t/a、二氧化硫114.41t/a、氮氧化物114.02t/a。

其它含尘废气:输煤转运站、碎煤机室、煤斗等产尘点设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拟建项目利用现有煤场,建设密闭的输煤栈桥,采用密闭管道运输干灰等粉状物料,控制运输扬尘。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锅炉排污水、循环水排污水、湿电除尘废水、化水车间浓水、过滤器反冲洗废水、脱硫废水、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等。其中化水车间浓水和湿电废水用作脱硫系统补水;脱硫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煤场及灰渣场降尘、灰渣拌湿,剩余部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山东昌乐实康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锅炉排污水、循环水排污水、过滤器反冲洗废水优先用于地面冲洗用水、车辆冲洗用水、输煤栈桥冲洗用水、绿化用水,部分送到世纪阳光纸业用于打浆,剩余部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山东昌乐实康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含油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地面冲洗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山东昌乐实康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水质达到除COD<40mg/L、氨氮<2mg/L外,其余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对周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固废

拟建项目锅炉灰渣、脱硫石膏拟全部由昌乐海云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为保证在市场发生变化和事故情况下不影响正常生产,企业以原山水水泥昌乐公司院内灰库作为本项目事故灰渣场,以备灰渣及脱硫石膏利用不及时存放。废滤膜由更换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和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厂家处理。项目脱硫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及含油废水处理污泥均属于危废废物,定期清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立即清运处置。

综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可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

4、噪声

新增的主要噪声源为汽轮机、发电机、锅炉本体、风机、碎煤机、空压机、各类泵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声环境影响小。

对于锅炉排汽及吹管噪声,将通过在排汽口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环境管理(锅炉排汽、吹管前告知公众,吹管、排汽方向避开周围环境敏感点等),使噪声得到有效降低。

10.1.6 环境影响情况

(1)环境空气

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2018年2月28日对项目附近的环境空气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点的SO2、NO2小时浓度及日均浓度,TSP、PM10和PM2.5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氨小时浓度、汞及其化合物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97)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

报告书预测,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在燃用设计煤种正常工况下,对周边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评价范围内最大网格点的小时、日均和年均贡献浓度值较小,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

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2018年2月23日对项目附近的丹河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数据表明:目前丹河水质CODcr、 BOD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其他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经了解,超标原因主要与丹河接收沿河两岸生活污水的面源污染有关。

(3)地下水

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对项目附近的地下水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3个监测点位硫酸盐、硫化物、细菌总数均超标,其余监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水质标准要求。

(4)声环境

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对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表明: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4个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1.5dB(A)~52.8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7.4dB(A)~49.2dB(A)。项目昼间、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为后石埠村及龙角社区,监测期间昼间、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运行状态下,全厂噪声源对于各厂界的贡献值均较小,在叠加现状背景值后各厂界外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区域敏感点影响较小。

非正常工况下,锅炉排汽及吹管噪声通过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环境管理(锅炉排汽、吹管前告知公众,吹管、排汽方向避开周围环境敏感点等),项目吹管时昼间东厂界噪声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要求,其余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达标。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投产后全厂存在的风险因素主要为柴油、酸碱罐区,均未构成重大风险源。项目建成后全厂事故水池容积400m3。可实现对事故废水的收集,避免事故时物料泄漏可能对地表水体造成的污染。针对项目生产特点,企业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对火灾、化学品泄漏等设置了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其风险可控可防。

10.1.7 公众参与

通过网上公示、张贴公告、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评价区公众进行了调查,共发放问卷160份,收回160份,收回问卷中100%的公众支持项目建设。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符合城市供热规划,选址基本合理;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拟建项目满足标准要求;污染物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在充分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能够做到增产减污,对区域环境空气有改善效应,因此项目建设可行。

10.2 措施与建议


10.2.2必须采取的措施

1、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2、落实废气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其中:锅炉须燃用低硫煤,烟气采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脱硫效率不得低于99.05%,采用布袋除尘+湿法高效除尘器除尘+湿法脱硫附带除尘,综合除尘效率不得低于99.98%,采用SCR技术控制NOx的排放,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70%;烟囱有组织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及其2号修改单中表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SO235mg/m3、NOX50mg/m3、烟尘5mg/m3)。粉尘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3、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锅炉排污水、循环水排污水及湿电除尘废水优先用于地面冲洗用水、车辆冲洗用水、输煤栈桥冲洗用水、绿化用水,部分送到世纪阳光纸业用于打浆;化水车间浓水回用到脱硫工艺用水;过滤器反冲洗废水送至世纪阳光纸业用于打浆;脱硫废水经处理后回用至煤场及灰渣场降尘、灰渣拌湿;含油废水经油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地面冲洗;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山东昌乐实康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外排。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灰渣和脱硫石膏须全部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厂内产生的废油和废树脂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厂内临时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要求。

6、对储罐区、事故水池、废水处设施、废水收集管网等设施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7、按规范设置永久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安装烟气SO2、烟尘、NOx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并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规范污水排放口,设置流量在线监测装置。

8、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10.2.3 其他措施和建议

1、要求企业严格管理,严格控制燃煤的煤质及燃煤量,控制燃煤量。

2、制订清洁生产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污的水平。

3、拟建项目采用SCR脱硝工艺,在脱硝系统设计及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和环发[2010]10号《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中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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