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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核电站乏燃料违规运输遭批
时间:2009-08-25 15: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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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亚湾核电站乏燃料违规运输遭批

      因违规运输核电站乏燃料,负责大亚湾核电站乏燃料运输的中核清原环境
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前受到国家核安全局公开批评。

      据国家核安全局18日公布的《关于给予中核清原公司批评的通知》称,今
年6 月22日,中核清原公司申请将大亚湾乏燃料运输车辆平板车由尼古拉斯平板
更换为索埃勒平板,并将运输线路信阳- 西安段由连霍高速变更为沪陕高速。

      经审核,国家核安全局认为:车辆栓系系统缺乏必要的论证分析,新线路
缺乏相应的参数、路况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为保障运输安全,国家核安全局要
求中核清原公司提交相应的补充材料,审评通过后方可运输,但中核清原公司在
未提交任何说明材料的情况下,擅自于7 月5 日进行了运输。

      国家核安全局表示,「本次运输虽未出现辐射、运输事故,但中核清原公
司违反大亚湾乏燃料运输装运批准书的要求,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运输方案,对
此提出严厉批评。」

      国家核安全局同时要求中核清原公司严格遵守申领许可证时的全部承诺和
许可证条件,确保乏燃料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对运输组织管理工作进行整改,
并对相应的程序文件进行修改,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乏燃料又称辐照核燃料,指在反应堆内烧过的核燃料。核燃料一经在核电
厂使用发电后,即成为「乏燃料」并等待进一步处理,或者送往后处理设施从废
物中回收其中所含的铀和钚,或者存放在中间贮存设施或放入「最终处置库」进
行最终解决。

      广东大亚湾核电站1994年5 月6 日投入商业运行,是中国第一座引进外国
资金、先进设备和技术建设的大型核电站,也是中国第一座大型商业核电站。电
站坐落在深圳市的东部,离香港直线距离45公里。

      2003年6 月18日,原国防科工委、公安部、交通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
核反应堆乏燃料道路运输管理暂行规定》。

      2006年4 月29日,为加强中国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拓宽对外
合作并促进中国核工业的健康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加入《乏燃料管理
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

      根据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国将建立乏燃料后处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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