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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第一批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的复函
时间:2019-09-12 08: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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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9月9日向各有关省、市发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企业集团发函,函复关于华能南通电厂燃气轮机发电项目等24个项目列入第一批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的有关事宜。

电力调峰类示范项目各安排1台机组纳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并按程序核准建设,考虑到项目的实际规划和经济性,示范项目可按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后续机组建设结合当地电力供需形势、调峰缺口以及创新示范任务落实情况,优先纳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分布式能源项目由所在省市结合示范机组创新计划、气源和满足区域冷热电符合需求等实际情况,核准示范项目规模。

复函要求示范项目建设单位和燃气轮机研制单位要加强配合,严格按照经评审的工作方案,有序组织燃气轮机关键核心技术装备研制并扎实推进示范应用,确保创新任务落地。

复函还提出:示范项目享受《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有关支持政策,并请各相关单位在年度上网电量安排、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调度考核、燃料供应、监管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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