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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号)发布以来,增量配电改革拉开帷幕已近四年。期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分五批次共明确了459个试点,引来各路资本。前四批试点中,仅一半确定招标方式,仅三成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真正落地的项目少之又少。
对此,不少人开始唱衰增量配电,称其为此轮电改的“鸡肋”;也有人感叹,被资本热捧的增量配网面对电源难接入,通了电又要赔钱供电的窘境,如何才能服务和抓住用户?
近年来,国家先后下发20多份文件推进增量配电改革,但进展依然缓慢。可以说,政策虽多,却未真正打到增量配电改革的“七寸”,即价格机制。
按照输配一体核价,配电企业的经营水平和能力无法真实体现,因此在增量配网试点加速扩围的同时,应将输、配电价分别核定纳入议事日程。而目前,地方政府对“基本电费”含糊其辞,市场主体在争论扯皮,监管部门对输配电价分开核算也并无着墨。对市场而言,需要以独立、合理的输配电价格为地基,明确增量配网与省级电网具有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以此摆脱增量配电被当作“大用户”的尴尬,并释放真正的改革红利。
电网属于长期重资产投资,投资增量配电并非各路资本的“智商税”,也不是急功近利赚快钱,而是看准了增量配网的长期潜力,在电改和混改“双重光环”加持下,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新兴能源企业,培育新的市场力量。
增量配网试点政策的初衷,在于提高现有电网的运行效率,是我国电力工业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当下,我国第三产业和居民用电增长迅速,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电能替代方兴未艾,而且将配电网作为平台的分布式发电、多能互补等新业态也要求配网在安全可靠基础上,具备更高的灵活性和智能性。很明显,增量配电改革是助力新业态发展的一剂“良方”。
打蛇打七寸,挖树先挖根。增量配网试点政策是我国经济发展转换新动力、电力工业转归新业态的重要政策,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地持续推进,尤其要盯准“七寸”对症下药,切记隔靴搔痒、因噎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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