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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电上网电价上浮不超过基准价110%
时间:2021-09-14 09: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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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山东能监办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2021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有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参与市场的燃煤发电电量,具体上网电价由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最高不超过我省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格的110%(434.4元/兆瓦时),最低不低于我省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格的85%(335.7元/兆瓦时)。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受电压等级和用电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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