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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煤炭价格合理形成,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在24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介绍,这次明确价格合理区间、强化区间调控,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
通知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两个明确、三项保障”。
“两个明确”,一是明确了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从目前阶段看,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含税价格在每吨570~770元之间较为合理。
“考虑中间环节流通费用等因素,明确了山西、陕西、内蒙古三个重点产区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将综合采取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上述合理区间运行。”他说。
二是明确了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目前,燃煤发电执行的是“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市场化电价机制。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与燃煤发电价格机制相衔接,实现了“区间对区间”。“我们这次明确了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燃煤发电企业可在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范围内及时合理传导燃料成本变化。”他说。
为实现上述“两个明确”,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提升煤炭供需调节能力。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完善储备调节机制。
二是强化市场预期管理。进一步健全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制度,规范煤炭价格指数编制发布行为。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合理回归。
三是加强煤、电市场监管。严禁对合理区间内的煤、电价格进行不当行政干预,同时加强煤、电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强化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和反垄断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他说,当前,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概括为“三个稳”:一是稳预期,引导市场形成合理煤价预期,遏制投机资本恶意炒作,防止煤炭价格大起大落;二是稳供应,支持煤矿稳定生产、支持煤电平稳出力,更好发挥煤炭作为基础能源的兜底保障作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三是稳经济,推动上下游行业协同发展,引导煤炭价格进一步合理回落,稳定下游企业用电用煤的成本,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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