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3月19日,浙江省海宁市发展改革局出台《关于推动源网荷储协调发展 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海宁也成为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全国首个从政策层面进行响应,明确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县市。
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提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意见》出台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区域清洁能源消纳,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海宁市发展改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海宁的新能源起步早发展快。截至2020年底,海宁全域光伏装机容量625.8兆瓦,年发电量超过8.37亿千瓦时。其中,尖山新区是我国分布式光伏发展最早也是密度最高的区域之一,总装机容量344.4兆瓦,其中新能源314.4兆瓦,占比91.29%。按照人均计算,2020年尖山新区人均光伏容量9.7千瓦,超过浙江全省人均0.91的10倍以上。
《意见》从有序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广“清洁能源+储能”发电方式、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3方面进行了明确。提出要积极实施清洁能源倍增计划,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电网承载力,充分发挥电网作为清洁能源消纳的主平台作用,有效支持清洁能源就近接入消纳。要提升能源数字化建设水平,加快形成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清洁能源高效利用的新格局。
尤其在“清洁能源+储能”发电方式方面,是全省范围内县一级政府的首次明确。《意见》提出:原则上要求按照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的10%配置储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完善储能项目建设投融资机制,探索多元化融资方式,实现存量光伏同比例配置。“储能既能起到削峰填谷的作用,缓解就地消纳的压力,更能提升电能质量,优化电网结构,无论是对电网还是对企业而言都颇有益处。”海宁供电公司副总工程师范云其说。
作为新能源发展的先进典型地区,海宁将先行先试,走出一条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为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和借鉴,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全面实现。
-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 火力发电分会(电机工程学会)
- 火力发电分会(中电联)
-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
- 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园通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华电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华电佳木斯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 开封火力发电厂
- 华电国际邹县火力发电厂
-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扬州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
-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
- 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
-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
- 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
- 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 国华绥中发电有限公司
-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开封火力发电厂
-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
- 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
-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黄岛发电厂
- 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
- 西北发电集团
版权所有©火力发电网 运营:北京大成风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13033476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12478 本网站未经授权禁止复制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