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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施增产增效奖励:按2025年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 给予企业每千瓦时最高0.1元奖励
时间:2025-02-25 12: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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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财政厅会同福建省工信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印发通知,实施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政策。

通知明确,按2025年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企业每千瓦时最高0.1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80万元。奖励范围为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6%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其中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玻璃制造、炼铁、铁合金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企业主要产品(或主要生产工序)2024年度能效不得低于能耗限额限定值,以及2025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制造业企业。钢铁行业企业征收差别电价的用电量不在奖励范围。奖励资金以电费扣减、电网公司代发的方式兑现,企业可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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