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上海:明确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有关事项
时间:2025-11-18 08:35:28
11月17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明确我市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标准按每年每千瓦256元(含税)执行。详情如下:
关于明确我市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要求,现就我市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容量电价标准按每年每千瓦256元(含税)执行。
二、我市应急备用煤电机组每月应结容量电费=容量电价×当月机组申报最大出力。发电企业每月20日前申报次月机组最大出力,申报最大出力应不超过应急备用机组认定文件确定的容量。上海市电力公司对发电企业申报最大出力进行确认,确认后的数值作为容量电费计算的依据。
发电机组因自身原因当月出现无法按照电网调度指令提供申报最大出力的,经上海市电力公司确认后,月内发生两次扣减当月容量电费10%、三次扣减20%、四次扣减50%、五次及以上扣减100%。
三、上海市电力公司和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做好容量电费每月结算工作。每月10日之前(节假日顺延),上海市电力公司汇总上月月度机组最大出力申报、认定及容量电费扣减等情况,由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向发电企业公示。发电企业对最大出力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电力公司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上海市电力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核、调整。经协商仍有异议的,可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诉。
四、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每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
本文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3日
-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 火力发电分会(电机工程学会)
- 火力发电分会(中电联)
-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
- 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园通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华电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华电佳木斯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 开封火力发电厂
- 华电国际邹县火力发电厂
-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扬州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
-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
- 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
-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
- 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
- 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 国华绥中发电有限公司
-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开封火力发电厂
-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
- 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
-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黄岛发电厂
- 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
- 西北发电集团
本站介绍 |
帮助中心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火力发电网 运营:北京大成风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13033476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12478 本网站未经授权禁止复制转载使用
版权所有©火力发电网 运营:北京大成风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13033476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12478 本网站未经授权禁止复制转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