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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对淘汰落后产能实行补偿政策
时间:2010-06-11 16: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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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对淘汰落后产能实行补偿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消息,为顺利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内蒙古对
淘汰落后产能实行补偿政策,在争取国家奖励资金的基础上从多方面加大对淘汰
企业的补偿力度,补偿标准目前尚未确定。

      目前,内蒙古已经确定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火电装机57.4万千瓦、
煤炭300 万吨、炼铁104 万吨、水泥143.5 万吨、焦炭36万吨、铁合金10万吨、
电石16.1万吨、造纸6.8 万吨、平板玻璃34万箱。据悉,自治区政府已将任务计
划分解下达至各有关盟市。

      根据方案,内蒙古各有关部门将联手出击,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淘汰
落后产能。属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主管部门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由工商部门
督促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环保部门吊销其排污许可证,电力供应部
门依法停止供电。对违反规定者,监察部门要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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