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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建厂址位于湘潭县河口镇宏兴村牛厂坳,建设规模为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
二、主要环保措施:
①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的烟气净化方案,焚烧炉尾气经处理后可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②废水:生产废水及渗沥液采用“预处理+中温厌氧UASB+二级硝化反硝化+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的有关规定要求后,回用于厂区冷却塔补充用水,浓液用于烟气净化系统;循环冷却排污水部分经处理后用作脱硫系统耗用水、炉渣冷却用水、垃圾卸车平台冲洗等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渗滤液系统一起处理,不外排。③固体废物:飞灰在厂内经固化、稳定化处理并检测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炉渣送填埋场处置或外运至建材厂综合利用。④噪声:采取用消音器、隔音罩和减振垫等措施,减少机械设备的噪声污染。
三、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在认真执行“三同时”原则,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策落实到实处,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2018年7月下旬起登陆访问http://www.xtx.gov.cn/xcgj/湘潭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网站)获得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书(送审稿)。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8年6月22日~2018年7月6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湘潭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刘灿0731-57883579
评价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0731-8507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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