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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天楹发布公告称,签署成都万兴发电厂(二期)垃圾焚烧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为8500万元。建设规模: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包括 4 条 750 吨/日生活垃圾焚烧线。采购范围:完整的 4 套垃圾焚烧炉系统及配套设备,从垃圾料斗至排渣机出口渣仓入口为止。焚烧炉采用引进技术。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成都万兴发电厂(二期)垃圾焚烧炉及配套设备
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合同协议书在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天楹成套设备公司”)提交了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并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全部项目设备供货和服务完成后并经验收合格,以及质量保证期满后失效。
2、本合同存在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同时本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若公司不能满足设计进度提资要求,亦存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1、2018 年 7 月 16 日,天楹成套设备公司收到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18-87),通知书确认天楹成套设备公司为成都万兴发电厂(二期)垃圾焚烧炉及配套设备采购/标段(第二次)中标人,中标价格 8500万元,供货期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到货。
近日,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与天楹成套设备公司共同商定并签署了《成都万兴发电厂(二期)垃圾焚烧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
2、本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56439094Y
注册资本:62969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亮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家坝街 7 号
主营业务: 垃圾渗滤液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环保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务、环保设备及物资的销售和维修;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检修;工程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东构成: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
2、乙方: 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5668934930
注册资本: 15577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地址:海安县城黄海大道(西)268 号
主营业务: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本合同签署甲方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未发生交易事项,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甲方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62696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垃圾渗滤液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环保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务、环保设备及物资的销售和维修;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检修;工程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该公司为上市公司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0598)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未有不良信用记录,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垃圾焚烧炉及配套设备采购与天楹成套设备公司达成一致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包括 4 条 750 吨/日生活垃圾焚烧线。
采购范围:完整的 4 套垃圾焚烧炉系统及配套设备,从垃圾料斗至排渣机出口渣仓入口为止。焚烧炉采用引进技术。
设计范围:乙方负责焚烧炉和余热锅炉系统的基本设计,以及焚烧炉和部分系统的详细设计,保证焚烧炉和余热锅炉系统的整体性能。
二、合同范围
(1)乙方应负责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列的全套设备及其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附属设备;
(2)乙方应负责本合同设备及系统的供货、设计,现场调试以及指导安装、运行;负责余热锅炉的基本设计以及审查余热锅炉的详细设计;负责本合同设备及余热锅炉的性能保证。
(3)乙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及系统的指导安装、运行、检修和维护所需的完整的技术文件;
(4)乙方应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
三、服务进度的要求
供货时间:焚烧炉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应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供货,具体交货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质量标准
满足合同技术规定要求。
五、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小写:85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捌仟伍佰万元整 。);
六、鉴于甲方将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在此立约,保证:
(1)全面按合同规定完成本项目设备供货和服务;
(2)确保设备设计、供货、调试、指导安装、运行等满足合同要求。
七、作为对本合同项目设备供货和服务的报酬,甲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八、本合同协议书在乙方提交了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全部项目设备供货和服务完成后并经验收合格,以及质量保证期满后失效。
九、发生争议时,买卖双方首先采取协商方式和解;经协商无法和解或买卖双方表明不愿协商和解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的签署并顺利履行能为公司开拓环保装备市场提供更多丰富的经验,并有效提升公司在环保装备制造业务市场竞争力与影响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环保行业的竞争优势,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也将带来积极的影响。
2、本合同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3、本合同签署及履行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存在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同时本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若公司不能满足设计进度提资要求,亦存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由甲、乙双方签订的《成都万兴发电厂(二期)垃圾焚烧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2 日
-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 火力发电分会(电机工程学会)
- 火力发电分会(中电联)
-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
- 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园通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华电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华电佳木斯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 开封火力发电厂
- 华电国际邹县火力发电厂
- 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扬州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 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
- 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
- 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
-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
- 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
-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
- 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 国华绥中发电有限公司
-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开封火力发电厂
-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
- 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
-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黄岛发电厂
- 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
- 西北发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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