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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瓯市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获核准
时间:2019-01-08 08: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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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瓯市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该项目位于建瓯市城东工业园C区15-4地块,建设3台1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台16MW燃煤背压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2071万元。详情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瓯市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利树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建瓯市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请示》(利树洁能〔2018〕1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的项目名称为“建瓯循环经济能源岛项目”,投资项目编码为2018-350783-44-02-066839,你公司据此办理了用地预审等事项。考虑到与已批复的建瓯市工业园区供热和热电联产专项规划保持名称一致,同意你公司提出的将本项目名称变更为“建瓯市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并以此名称办理其他手续。

为了满足建瓯市工业园区热负荷不断增长的需求,提高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能力,促进节能减排,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建瓯市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单位为利树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瓯市城东工业园C区15-4地块。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3台1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台16MW燃煤背压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及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约42071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20%,其余资金由商业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股东: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惜恩物流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1%:44%:5%。

五、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根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鉴于该项目属于非国有资金投资的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同意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等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前置相关文件分别是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南平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南国土资〔2018〕预第060号),2018年10月23日建瓯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建瓯市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认定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用地、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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