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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判定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这是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用于环境管理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上简称《管理规定》提出的明确要求。就此《管理规定》,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管理规定》实施后,可以有效避免监管死角,有力震慑违法排污行为。
垃圾焚烧发电是当前国际上处理垃圾的主要方式。近年来,我国垃圾焚烧发电厂迅速发展,新建、改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技术装备水平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烟气排放的自动监测技术也与国际接轨。但是,垃圾焚烧发电“邻避效应”问题仍然突出。
生态环境部说,制定《管理规定》,目的是为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境管理,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形成公平、守法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整个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2017年,原环保部按照法规要求全国所有垃圾焚烧发电厂实施“装、树、联”任务(即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在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自动监测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这位负责人说,制定《管理规定》,正是对“装、树、联”任务的进一步深化,同时,充分利用好自动监测数据,可以有效避免监管死角,有力震慑违法排污行为。他认为,制定《管理规定》,将为进一步发挥自动监测数据的监管作用,规范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管理,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常态化提供法律保障。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制定《管理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垃圾焚烧发电厂实际运行规律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认定环境违法行为,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用好自动监控手段,强化对这些企业排放行为的环境监管。“一方面,通过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淘汰个别工艺水平落后、管理水平低下、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这位负责人说,更重要的是,督促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的转变。
根据《管理规定》要求,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可用于环境行政处罚。这位负责人说,根据环境保护法,《管理规定》强调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单位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明确生态环境部门可以使用自动监控系统收集违法行为证据,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判定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装、树、联”规定要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所有自动监测数据、炉温数据及其标记的内容和时间均会实时上传至生态环境部门。而《管理规定》,对于无故出现数据缺失的,将按照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处理;对于数据标记弄虚作假,谎报豁免情形的,将认定为逃避监管,从重处罚;对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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